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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海市婚姻数据年度报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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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21-05-29

2021-05-28 上海市民政局 发布

婚姻关系是社会关系的基础。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为传承婚姻家庭文化,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规定,上海市民政局和上海社会科学院共同编制《2021年上海市婚姻数据年度报告》,由上海市民政局发布。本年度报告中除有注释的数据外,均来源于本市民政部门登记的实际数据汇总统计。

一、2020年上海市婚姻数据

(一)全市婚姻数据

2020年本市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共有9.22万对,结婚率6.30‰。其中,内地居民结婚登记9.15万对,涉外及涉港澳台居民、华侨结婚登记0.07万对。

2020年本市办理离婚共有6.64万对,离婚率4.53‰。其中,按解除婚姻关系途径分类,本市民政部门离婚登记6.02万对,法院生效判决或者调解离婚0.62万对(注1);在本市民政部门离婚登记的6.02万对中,按办理对象身份分类,内地居民离婚登记6.00万对,涉外及涉港澳台居民、华侨离婚登记0.02万对。具体数据见表1。

表1 2020年上海市婚姻数据(注2)

年份

结婚登

记总数

(万对)

其中:涉外及涉港澳台居民华侨结婚登记数

(万对)

结婚率(‰)

离婚总数(万对)

其中:民政部门离婚登记数(万对)

其中:法院判决和调解离婚数(万对)

离婚率(‰)

2020

9.22

0.07

6.30

6.64

6.02

0.62

4.53

(二)全市分月婚姻数据

2020年1-12月,结婚登记数量位于前三位的月份依次是5月、12月、10月,位于后三位的依次是2月、4月、3月;离婚登记数量位于前三位的月份依次是12月、9月、7月,位于后三位的依次是2月、3月、1月。具体数据见表2。

表2  2020年全市民政部门分月登记数据(单位:对)
时间

结婚登记量

排序

离婚登记量

排序

1月

5750

9

2989

10

2月

4303

12

1162

12

3月

5310

10

2845

11

4月

4663

11

4533

8

5月

13124

1

4508

9

6月

8328

5

5620

6

7月

6346

8

6075

3

8月

9312

4

5697

5

9月

8082

6

6184

2

10月

9393

3

4664

7

11月

6843

7

5772

4

12月

10727

2

10160

1

合计

92181

60209

(三)长三角异地结婚登记数据

2020年全市办理异地结婚登记35935对。其中,当事人一方为长三角地区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的登记数量共有16971对,占全部异地结婚登记总数的47.22%,占本市内地居民结婚登记总数的18.56%。在全市办理的异地结婚登记中,数量居前三位的依次是江苏省、安徽省、浙江省,见表3。

表3 2020年长三角异地结婚数据
排序

省份

男方(人)

女方(人)

合计(对)

1

江苏省

5392

2339

7731

2

安徽省

4245

1507

5752

3

浙江省

2236

1252

3488

合计

11873

5098

16971

二、2020年上海市各区婚姻数据

2020年登记数量位于前三位的依次是浦东新区、闵行区、杨浦区,具体数据见表4(注1)。

表4  2020年各区民政部门登记数据(单位:对)

三、注释及名词解释

(一)注释

1. 2020年法院判决和调解离婚数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供,并授权上海市民政局发布;区户籍人数由上海市人口综合服务和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

2. 结婚率、离婚率计算中所需的“期初户籍人口数”和“期末户籍人口数”来源于国家和上海市统计局公布的年度上海市户籍人口数。

(二)名词解释

1.结婚登记总数 指报告期内在本市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内地居民结婚登记数与涉外及涉港澳台居民、华侨结婚登记数之和。

2.内地居民结婚登记数 指报告期内在本市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当事人双方均是内地居民的结婚登记数。

3.结婚率 计算方式为年度结婚登记总数除以期中户籍人口数(当年期初户籍人口数与当年期末户籍人口数之和的一半)乘以1000‰。

4.涉外及涉港澳台居民、华侨结婚登记数 指报告期内在本市民政部门涉外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华侨的结婚登记数。

5.异地结婚登记数 指报告期内在本市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当事人一方为上海户籍,另一方为其他省市户籍的内地居民结婚登记数。

6.离婚总数 指报告期内民政部门离婚登记数与法院判决和调解离婚数之和。

7.离婚率 计算方式为离婚总数除以期中户籍人口数(当年期初户籍人口数与当年期末户籍人口数之和的一半)乘以1000‰。

附:相关问答

1、为什么要编制《2021年上海市婚姻数据年度报告》?

答:2020年5月28日,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全文公布。2020年12月31日新中国第一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施行结束。为使婚姻大数据能够更好地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本市公共政策制定服务,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和服务政府建设,增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透明度,折射人民城市幸福指数,自2021年起,上海市民政局将于每年5月28日发布上年度上海市婚姻数据年度报告,从而全面有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本次有哪些内容是首次发布?

答:本次发布的有二类数据:一是2020年度本市婚姻数据。二是根据社会对信息公开的需求,本年度首次发布了每月全市婚姻数据。

3、婚姻数据对哪些领域能提供帮助?

答:首先,婚姻数据对经济领域中生产和消费的细分行业研究和预测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例如,对家电、母婴消费品、食品餐饮、快递、家装、房地产等行业有直接影响,对上述行业的上下游产业链有间接影响。其次,婚姻数据对公共政策制定部门也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例如,对教育、卫生健康、公安、规划土地、房屋、商务等部门在制定相关规划和出台公共政策之前的调研中,需要应用婚姻数据。第三,婚姻数据对研究公共管理、人口学、社会学、心理学等专家学者研究相关领域的学术问题具有参考价值。

4、2021年婚姻数据由哪几个方面构成?

答:由四部分构成:一是2020年度全市婚姻数据,二是2020年度每月全市婚姻数据,三是各区民政部门登记量分布,四是长三角异地结婚登记数据。其中,长三角异地结婚登记数据,是指报告期内在本市民政部门结婚登记机关办理的当事人一方为上海户籍,另一方为江苏、浙江或安徽省户籍的内地居民结婚登记数据。长三角三省异地结婚登记数始终排在上海与全国各省异地结婚登记数的前三位,佐证了长三角三省一市“地域相近、人文相亲”的家庭融合特征,是长三角一体化在婚姻家庭方面的反映。

5、结婚率和离婚率是怎么计算出来的?

答:结婚率计算方式为年度结婚登记总数除以期中户籍人口数(当年期初户籍人口数与当年期末户籍人口数之和的一半)乘以1000‰。离婚率计算方式为离婚总数除以期中户籍人口数(当年期初户籍人口数与当年期末户籍人口数之和的一半)乘以1000‰。之前网上有人对结婚率和离婚率的概念不清楚,把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的数量之比,误以为是离婚率。

转自上海市民政局官网:https://mzj.sh.gov.cn/MZ_zhuzhan1539_0-2-8-1459/20210528/e8176e44ed824bd8b9a1698526b777e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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